每個父母都擔心他們的孩子會以某種方式成為受害者。可以想像這種形式的許多形式。這包括被嘲笑、排斥和成為犯罪的受害者:被綁架、毆打、被盜、性侵犯。一些預防措施具有技術性質,代表對特定緊急情況的具體準備。
不過,至少是一個複雜的問題,比如如何撫養他們,讓他們可以說不,如果有問題也敢告訴父母。
我們的文化對待說不很有爭議。一方面,我們認識到這種能力是必要的,另一方面,孩子何時有權獲得這種能力並不總是很清楚。在一些微妙的邊緣案例中,父母和老師的意見甚至可能在孩子是否可以拒絕的問題上發生衝突。例如,家裡的規範是你應該只吃你喜歡的東西,但也許幼兒園老師或老師希望你不要從桌子上站起來,只要你的盤子裡有食物。解決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孩子不會在兩場大火之間被夾住,鞭子不會在他身上開裂。最好是和老師的關係,能跟他說清楚。

當父母出現在衝突情況下時,情況會更容易,儘管家庭內部的衝突也可能很敏感。不喜歡的親戚想勒索孩子的一個吻。如果父母不期望孩子做他害怕的事情,這本身就是一件好事。每個人都有權設定自己的物理界限。作為成年人,為了和平,為了不傷害他人,我們有時會讓自己有一些我們不想做的身體接觸,但這是我們的自由決定。
孩子也有決定權。如果我們知道這通常是一個問題,我們甚至可以提前準備一些醒目的答案,這樣我們可以向對方明確表示我們不支持勒索孩子的擁抱和親吻,但我們會解決尷尬的局面。我們可以說我們買了今天所有的吻,所以很遺憾沒有剩下了。當然,這樣一來,我們就會招致當事人的反對,因為我們不但沒有撫養那個孩子,還跟他串通一氣。真的:我們假設同謀,這正是重點,這就是孩子知道他並不孤單的方式。從這裡你會知道,當你處於父母不在的情況下,你有權保護自己免受不愉快的接近,甚至是性騷擾。
被立即扔進深水中的孩子,自己保護不了,但感受到父母為他挺身而出的保護,這將是他不能保護的證據傷害。有了這樣的孩子,當他的界限被越過時,警報就會發出信號,他要么為自己站起來,要么尋求幫助。另一方面,那些從一開始就沒有得到適當保護的人,甚至根本不知道這對他們有好處。
孩子和大人一樣,常常為自己受到傷害而感到羞愧,他們感到內疚。這就是為什麼父母長期以來一直對父母保密,有問題,他們無能為力。這不僅發生在他們傾向於責怪孩子的家庭中。孩子還不清楚什麼是他應該感到羞恥,什麼是其他人應該感到羞恥。當有人被羞辱時,很難分享經驗。

這樣的事情值得積極準備,因為即使孩子沒有受到虐待,也可以肯定的是,他會發現自己每天都處於尷尬或羞辱他的境地。值得從小就通過簡單的例子來談論它,沒有人有權傷害他人,每個人都應該感到安全。值得舉個例子,受傷的人不是聖潔和完美的,說他“嫉妒”,沒有借他的彩色鉛筆,所以他們吐了口水,把鉛筆弄壞了。基於此,你可以說羨慕可能不好,但不是傷害別人的藉口。
父母不可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在場,有時他們只是事後才發現問題。但最重要的是,它絕對可以提供情感支持。如果有人受傷、處於弱勢地位、受到羞辱,造成真正傷害的不是事件本身,而是被單獨留下。如果有人承認他的真相,他不應該受到責備,並且對方無權對他的所作所為,那已經是一個巨大的幫助,一個真正的治愈。當然,在特定情況下,父母要做的事情遠不止這些,而且還必須提供具體的解決方案。但是你永遠不應該忘記幫助中最重要的部分。
Cziglán Karolina心理學家